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文化部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9[关闭][打印]

  近日文化部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鼓励发达地区文化部门、文化部直属单位与贫困地区的县、乡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形成工作合力。文化部将定期开展督查调研,统筹推进落实,进一步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

  把握一个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文化发展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人口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文化的“扶志”“扶智”作用充分体现。贫困地区的艺术创作不断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产业实现长足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交流逐步扩大,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充实。

  紧扣四大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以人为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重心下移,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统筹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实施八项主要任务

  推动贫困地区艺术创作生产

  鼓励各地积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主题作品创作,鼓励文化部直属院团与贫困地区基层文艺团体开展结对帮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艺术培训力度开展每两个月一场的“送戏下乡”演出

  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实施贫困地区设备购置项目继续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提升贫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推动贫困地区文物保护利用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开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充分利用革命老区历史文物资源优势,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支持贫困地区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传统工艺项目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加快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

  鼓励贫困地区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富民效应和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鼓励贫困地区推广实施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征集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文化产业项目。

  促进贫困地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施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开展贫困地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探索建立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服务长效机制

  推动贫困地区文化交流互通

  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平台,支持贫困地区优秀文化资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实施文化睦邻工程,支持边境贫困地区与周边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统筹推进实施“汉藏文化交流项目”,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与国内发达地区的文化交流。

  加大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选派20名同志到新疆、西藏、青海和西部地区、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等贫困地区挂职帮扶;继续实施“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贫困地区开展科普宣传,推动“文创+科创+农创”模式,加强文化科教扶贫兴边。

  落实文化部定点扶贫工作

  坚持“文化扶贫为重点、多种扶贫方式并举”的思路,支持山西省娄烦县、静乐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两县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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